前言:平凉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平凉的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工作。平凉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一个办事处和7个管理部,市直管理部、静宁县办事处、崆峒区管理部、华亭县管理部、庄浪县管理部、泾川县管理部、灵台县管理部和崇信县管理部。平凉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真正把住房公积金变成“人民放心钱”。
平凉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人民政府管理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平凉的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业务工作。
平凉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一个办事处和7个管理部,市直管理部、静宁县办事处、崆峒区管理部、华亭县管理部、庄浪县管理部、泾川县管理部、灵台县管理部和崇信县管理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制定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业务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负责记载中心管理范围内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四、负责中心管理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的核算、提取使用的审批以及保值和归还。
五、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六、负责管理和核算其他政策性住房资金(售房款、住房维修基金、住房补贴)。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平凉公积金管理中心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资金归集力度,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确保资金安全,真正把住房公积金变成“人民放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