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鄂尔多斯养老保险缴费
养老保险是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它可以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基本的经济保障,但是,许多参保市民对于养老保险缴费问题(包括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等)不了解,下文将介绍2016鄂尔多斯养老保险缴费的相关问题。
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2015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鄂尔多斯市从2016年1月起执行新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按最新社平的60%-300%核定,单位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低于社平60%的按60%核定,高于社平300%的按300%核定,已核定缴费的参保单位补齐不足部分。
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6年度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5年度社平的60%、80%、100%分别确定为8396.2元、11193.6元、13992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3个高、中、低缴费档次选择缴费,养老保险费缴纳年限越长,缴费越高,退休后享受的待遇就越高。
鄂尔多斯市所有的参保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统一个人账户,参保人员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统一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8%记入,并按照自治区统一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统一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的,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统一养老保险待遇调整政策和养老保险基金支付项目;统一职工养老保险的经办规程和信息系统,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必须按照自治区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办理业务。
鄂尔多斯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单位缴纳20%,职工个人缴纳8%,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为20%。缴费基数有8396.2元、11193.6元、13992元三个档次,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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