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
为了感恩广大客户的信任与支持,确保客户的优先购买资格以及部分高资产人士的特别需求,中国人寿推出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那么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呢?
中国人寿: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
保险类别:生死两全保险、分红险、自愿保险、原保险、个体保险、主险
投保年龄: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保障期限:
发行机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主附险:主险
是否银保产品:是
缴费期限:3年、5年
保障范围
保险责任在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生存保险金自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生存保险金。二、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2.合同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合同终止,保险公司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95%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保险公司确定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合同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至合同终止,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保险公司公布。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保险公司红利的分配。保险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国寿福寿年年两全保险(分红型)怎么样?综上所述可知,该产品是一款老少皆宜、交费期短保险理财新品,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在交费方式上,客户可选择一次性趸交、3年交或者5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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