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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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临汾失业保险部门刊发了《失业保险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办理失业登记的条件及流程。
临汾市办理失业登记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张;
2、本人免冠照片(一寸)四张;
3、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求职证明(招聘录用就业登记表);
5、征缴稽核科提供的《失业保险缴费记录查询单》。
临汾市办理失业登记的相关事项
失业管理科对申领者的资格确认后,凡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按规定计算申领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数额和期限,在《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上填写享受期限和发放标准,并建立失业保险金领取台账,同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失业人员,发给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证件,对审核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要告知本人,并说明原因。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足额发放。失业管理科应逐月制作失业保险金发放通知单,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转基金管理科报财政局社保科核定拨款,基金管理科及时转帐到指定的代发银行,银行依据发放通知单按月打入领取存折,失业人员凭折领取。
临汾失业保险制度中,失业登记办理,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二张,本人免冠照片(一寸)四张,原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临汾市社保局失业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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