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2003年8月在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洛阳的公积金日常管理和计算工作。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县级事业单位。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成“人民放心钱”。
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2003年8月在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县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洛阳的公积金日常管理和计算工作。
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于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03年8月,在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公积金归集科、等6个职能科(室)及市区营业部、机关党总部、纪检(监察)室,下辖铁路分中心(副县级)和偃师、孟津、吉利等10个县(市)区管理部,设总会计师1名。正式编制73人,因业务需要借用市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人员96人,实有16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党组成员5人,副调研员1人),科级42人。
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落实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相关事项;负责编制、落实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和提取、使用的审批;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拟定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归还和催缴、催建及执法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运行的风险控制和资金安全;负责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公积金业务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研发、管理、维护;负责城市区参加房改单位公有住房出售资金及其他住房资金的核算与管理;承办国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洛阳公积金管理中心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为重点,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把住房公积金管理成“人民放心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