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乌海养老保险缴费
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每年都会根据去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对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以及基数做出调整,那么2016乌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及比例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从2016年1月1日起,乌海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待遇计发均使用2015年全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5年度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870元/年,月均4823元/月。
企业单位的缴费基数由“本单位全部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变更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企业单位月缴费基数低于参保人员缴费基数之和的,按参保人员缴费之和核定单位缴费基数。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仍为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因乌海市201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照自治区社保局要求,2016年度乌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至300%的范围内选择。以此计算,单位职工缴费上下限为2893.8元/月-14469元/月,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为2411.5/月-14469元/月。
乌海市全区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8%。在调整个人缴费比例的同时,要相应调整企业缴费比例。企业缴费比例低于20%的,统一调整为20%;凡不按规定调整缴费比例的,乌海市将在下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时相应核减。高于20%的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在确保基本养老金发放的前提下,逐步降到20%。
2016乌海养老保险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仍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在全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0%至300%的范围内选择。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统一调整为8%,企业缴费比例低于20%的,统一调整为20%。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