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贵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6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立的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负责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等工作,内设6个科室和5个管理部(营业部)。贵港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以“政府放心 群众满意”为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贵港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贵港公积金管理中心是2003年6月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成立的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负责贵港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个贷等工作,内设6个科室和5个管理部(营业部)。
主要职责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中介介绍
中心自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在市管委会的决策指导和自治区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加强管理,改革创新,奋勇争先,经过不懈努力,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的精细化管理模式,各项工作取得了跨越式进步——成立以来,管理中心归集和个贷业务迅猛增长,2005年以来,每年均在年度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秀,已顺利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先后荣获“全国住建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文明单位”等30多项自治区级以上荣誉。
社会在发展,住房公积金事业方兴未艾。贵港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以“政府放心 群众满意”为宗旨,坚持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为构建富裕文明和谐新贵港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