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有什么用?申请范围和材料怎么样呢?
上海公积金有什么用?
一、购房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3、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4、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公积金,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三、租房
1、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租赁房房租;
2、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四、父母给儿女购房
1、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2、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3、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五、销户提取全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支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的;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上海公积金最新政策
为了指导和规范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根据《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制定本操作细则。
上海公积金的申请范围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按照各不低于5%缴存住房公积金:
1、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2、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明确的小型微型企业。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1、濒临破产、已停产或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2、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的企业,经营仍然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3、经济效益差或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扣除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工资未达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经职工本人同意后申请缓缴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上海公积金的申请材料
(一)单位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1、申请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和注册资本的证明复印件;
3、准确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一式五联的《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表》(见附件1);
4、经本单位职代会或工会通过的决议文件。无职代会或工会的,须经所有应缴职工表决通过,形成决议并签字,由单位加盖公章。
(二)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原因的证明材料:
1、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前两个会计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或经审计的前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出具的当年《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核定表,则需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2、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前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三)单位缓缴原因的证明材料:
1、濒临破产的企业应提供经审计的前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前三个会计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
2、已停产的企业应提供停产的相关证明材料。
3、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4、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的企业,经营仍然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的审批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前两个会计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当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加盖单位公章的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出具的当年《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核定表,则需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5、经济效益差或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扣除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工资未达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申请缓缴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前两个会计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或经审计的前两个会计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2)加盖单位公章的由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出具的当年《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上述核定表,则需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3)同意职工应缴部分住房公积金缓缴的职工本人签字《职工缓缴住房公积金确认函》。(见附件2)
上海公积金查询方法:
1、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查询:http://www.shgjj.com/
2、数据实时查询,中国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实时查询入口:http://www.ccb.com/cn/personal/housing/eservice.html
3、建设银行电话银行实时查询:95533
终上所述,在缴纳公积金后建议大家不要总是来回提取,这样的话就会影响到自己的信誉,也会影响到将来贷款的额度。公积金结息的话其实就类似银行一样,所以在收到公积金结息的相关信息时候一定不要太惊讶,这也是公积金中心的一种福利,以上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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