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云南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
9月2日,云南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在昆明举行,自此正式拉开全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序幕。
据悉,此次活动是继今年4月国家医疗保障局“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全国集中宣传月活动之后,省医疗保障局组织的又一次大规模宣传活动,共设主会场1个,分会场17个,覆盖昆明市五华、盘龙、官渡、呈贡、石林、富民、禄劝、宜良、安宁、东川、寻甸、晋宁等10个县(市、区)和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一人民医院甘美国际医院、一心堂药店、健之佳药店等省、市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
此次“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的举行是聚焦民生关注、密切联系群众的具体体现,也是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具体举措,旨在通过宣传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欺诈骗保行为的严重危害,广泛激发群众共同参与打击欺诈骗保的热情,在全省范围内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医保、支持医保、自觉抵制举报欺诈骗保的良好社会氛围。
活动期间,省、市两级医保系统宣传队员和部分医护人员及药店工作人员将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现场咨询答疑、开展免费义诊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欺诈骗保行为的类型、投诉举报渠道和举报奖励办法。
据了解,云南省医疗保障局按照国家统一工作部署,将每年9月确定为云南省医保系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月,并集中开展“四个一”专项活动,即“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对前期查实的欺诈骗保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加强公众监督、形成舆论震慑;“飞行检查一批医药机构”对近期各级交办的投诉举报线索进行跟踪问效,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核查案件启动飞行检查;“培训一批监管队伍”对各级医保部门从事基金监督管理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监督执法能力水平;“开展一次宣传活动”灵活运用媒体宣传、网络报道、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打击欺诈骗保政策常识集中宣传,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举报欺诈骗保行动。
同时,为便于群众了解打击欺诈骗保常识,省医保局将复杂难懂的文件语言转化为便于理解的群众语言,区分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3类主体将欺诈骗保行为细化为22个类型,并于今年5月出台《云南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了举报奖励的标准和程序。
今年上半年,全省查处违规定点医疗机构826家,追回医保基金5471.01万元,对涉嫌违法的2家医疗机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违规定点零售药店338家,追回医保基金242.79万元;查处违规参保人45例,追回医保基金67.76万元。暂停医保支付系统108家,终止服务协议、关闭支付系统37家,实施行政处罚1家,累计追回医保基金5781.56万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对欺诈骗保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今年年底前,各级医保部门还将在全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宣传活动,并充分运用智能审核监控、飞行检查和交叉检查等手段对全省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查检查,实现对所有定点医疗机构督查全覆盖。同时,加强与公安、卫健、药监等部门联动,建立广泛协作机制,形成更强打击合力,最大限度减少医保基金跑冒滴漏,坚决防止医保基金成为新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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