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珠海医疗保险报销流程及报销比例
2019年珠海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经办程序: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其办事处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珠海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其办事处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2019年珠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珠海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珠海市补充医疗保险的保障项目目前有自付部分补偿、高额医疗费用补偿、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等三项,在达到起付标准后,报销比例都为70%。
一是自付部分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发生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核准医疗费用,累计自付1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二是高额费用补偿。参保人社保年度内累计住院核准医疗费用在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的部分,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三是特定重大疾病自费项目补偿。参保人因患特定重大疾病社保年度内使用治疗性自费项目累计在3万元以上、15万元以内(含15万元)的医疗费用,由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支付70%。
珠海医保住院报销的比例
起付标准以下部分自付
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市外转诊800元
4.5万以下:在职:92%;退休:94%;大病医保:90%
4.5万—25万:90%;市外转诊:较同档次减少2%
住院费用的最高支付限额
参保<6个月: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5倍
6个月≤参保<12个月: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5倍
参保≥12个月:25万/社保年度
(中断缴费2个月或以上再次缴费时,视同新参保)
职工医保住院报销举例
例:一在职职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1年以上,在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住院治疗,发生住院医疗费用10700元,全部为符合规定的核准基本医疗费用,则统筹基金应支付多少元?个人需自付多少元?
解: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分院属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700元,报销比例为92%,则统筹基金支付:(10700-700)×92%=9200(元),
个人需自付:(10700-700)×8%+700=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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