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险公估
什么是保险公估?在保险市场中,保险公司都是通过代理人和经纪人拓展业务与理赔,扮演着裁判员与运动员的双重角色,难免产生赔偿纠纷,而保险公估人既可受托于保险人,也可以受托于投保人,但它不代表保险人,也不代表投保人,而是站在独立的立场上,与上述双方保持着等距离的关系,能对委托事件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仅可以减少赔偿纠纷,更好地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还可以帮助保险公司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
从《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中对于保险公估机构的定义“保险公估机构是指依照《保险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规定,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专门从事保险标的的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业务的单位”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聘请依法设立的独立的评估机构或者具有法定资格的专家,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来看,保险公估是指接受保险当事人委托,独立的对保险事故所涉及的保险标的进行评估、勘验、鉴定、估损、理算等活动的行为。
作为一个提供中介服务的组织,保险公估人的职能主要是受保险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委托,收取合理的费用,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和专业知识,通过检验、鉴定、评估、理算等程序,对保险标的进行合理、公正、科学的证明。
(一)发展保险公估业是实现中国保险业由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型经营转变的战略目标的重要条件。
随着中国保险市场供给主体的增加,新成立的保险公司在运作初期南于成本的约束,不可能自给自足地配备人员。在保险公估人存在的保险市场上,保险公司能利用这项制度,建立新型内部经营机制,提高保险服务质量,降低经营成本。
(二)发展保险公估业是促进保险理赔规范化的需要。
保险理赔是保险实现其经济补偿职能的具体体现,它涉及到保险合同双方的切身利益。由保险公估人出具的保险公估报告,能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对保险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程度等进行客观的勘定、评估、测算,容易被保险双方当事人认可,从而尽快赔付,实现保险的经济补偿功能。
(三)可以促进保险企业深化内部改革,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将一部分理赔工作从保险公司剥离出来,交由保险公估人去完成,既可以降低保险经营成本,还有助于改进服务,提高效率,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
(四)可以满足再保险业发展的需求,降低再保险经营风险。
在再保险活动中,一旦原保险人承保的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再保险人需及时了解有关情况,以便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责任。通常再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联系较为松散,异地查勘、定损、理赔十分不便,而且成本往往很高。对原保险人提供的损失报告原因涉及责任分担问题,往往也会心存疑虑。这时,身份独立的保险公估人出面协调再保险各方的利益关系,可以最大限度地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五)保险公估业已经成为国际惯例。
在保险业高度发达的国家,保险公估人处理的赔案占整个保险公司赔案的比例高达80%以上。保险公估人介人大额理赔案件在英国、德国、美国、日本等经济发达国家已成惯例。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险市场也将对外逐步开放,中国保险企业要想在国际国内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就必须按国际惯例办事,迫切需要保险公估人的配套服务。
以上是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什么是保险公估的问题,更多的保险知识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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