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的通知
六市金管〔2020〕25号
各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精神,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将修改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等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申请
借款人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所在住房公积金网点查询或现场咨询,按照要求准备贷款材料。
材料准备齐全后提交至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窗口;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
资料不齐全的,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现场一次性告之所需材料,贷款人补齐后接受贷款申请。
(时限:现场办理)
(二)受理
工作人员对借款申请人身份信息、婚姻状况、贷款家庭偿还能力、所购买房屋是否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约、首付比例、个人征信情况、贷款年限等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进行试算,根据试算结果和还贷能力,确定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以及还款方式;
打印申请表由借款人签字并上传贷款资料影像,完成初审。
(时限:现场办理)
(三)审核
业务窗口审核人员核实贷款资料及系统信息,符合条件的贷款通过审核,资料提交至管理部负责人进行审核;
审核完移交至六安市融资担保公司。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至贷款受理人员,要求借款人补齐材料或撤销贷款。
(时限:受理—复审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面签
1.市融资担保公司负责对贷款人贷款进行担保确认,出具担保合同,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到现场签署担保和抵押合同;
2.《六安市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各方签章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由市融资担保公司会同开发企业(二手房为抵押人)向房地产权属登记部门申办预抵押登记(二手房为抵押登记)手续,并于30个工作日内办妥手续。
(五)放款
预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前台受理放款,打印放款单移交至审核负责人。审核负责人每天统计放款人员及数量后提交到资金科,资金科3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至房管局监管账户。
二、资金发放流程
(一)放款确认
每笔贷款业务,经录入、初审、审批全部完成后,贷款业务经办人确认放款,系统打印六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据,交由借款人核对借据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办事大厅经办人员再次核实借据内容并签盖管理部业务印章。
责任人:管理部贷款审批人员
(二)联机放款
贷款业务经办人员在放款确认后,根据中心贷款资金使用安排,确认贷款可以发放时,将借据交财务人员一份,财务人员收到借据,选择放款银行、借款人,查询该笔业务,点击查看详细信息,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联机放款。
责任人:财务人员
(三)授权办理
单位负责人或中心授权复核岗进行授权处理,授权人要严格审核收款人所有信息,确认无误后授权通过,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银行结算系统,资金进入住建部门资金监管账户。
责任人:单位负责人或中心授权复核岗
(四)凭证传递
放款前需要对贷款借据进行移接交,借据一式四份,借款职工一份,担保公司一份,贷款合同附一份,财务附会计凭证一份。
责任人:各管理部业务经办及财务人员
(五)差错处理
1.如因收款账户信息错误导致联机放款失败,业务经办人核实后可在“个人住房贷款—贷款管理—贷款一般变更—变更收款账户”界面,修改收款信息,提交复核后由财务人员再次联机放款。
2.如放款显示成功,但因收款账户信息错误导致放款资金退回至中心账户,业务经办人核实后修改收款账户信息,提供纸质说明给财务人员,由财务人员办理资金审批手续,通过线下转账支票重新转入监管账户。
责任人:贷款业务受理、初审、复核、财务人员
三、权证管理流程
(一)岗位职责
1.各管理部负责对权证进行管理。
2.权证管理实行以帐实分离、专人负责原则。
3.管理部负责人为权证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管理部贷款经办人负责权证的业务系统账、权证实物的保管、期房转现房楼盘的权证催办、已还清贷款的权证退还工作。权证记账录入、影像扫描,并负责核对权证真实性,核实房屋抵押、查封状况。权证保管岗负责登记贷后风险管理台岗负责编制台帐。
(二)收存管理
1.贷款经办人收到权证,对抵押人姓名、地址、抵押权人等信息核对无误后,开具收据并填制《抵押凭证移交单》。
2.贷款经办人当日将权证、收据存根联、《抵押凭证移交单》交至权证保管岗;将收据记账联交于权证记账岗。
(三)入库登记
1.权证保管岗对权证进行登记、编号,并完成系统归档和档案上架工作。
2.证保管岗依据权证收件收据记载的内容建立档案和贷后风险管理台账,权证记账岗根据收据登记《抵押凭证台账》。
3.权证保管岗按工作分工负责权证的日常保管。抵押权证按重要档案管理,应加强防火、防水、防霉等,确保权证不受损、不丢失。
(四)出库管理
1.符合办证条件的,贷款经办人及时通知开发公司(担保公司)办理期房转现抵押登记手续。
2.借款人还清贷款的,由抵押人持身份证、抵押凭证收据到业务窗口办理权证退还手续。
3.贷款经办人在收到借款人权证退还手续后,填写《抵押凭证出库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核实借款清偿情况、管理部负责人审批、抵押人签字后,交权证记账岗和保管岗记账,权证保管岗凭出库登记表、收回的权证收据将权证交当事人。
(五)盘存清点
1.管理部应在每月底对权证进行盘存,并编制盘存表。
2.盘存时除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外,同时应清查期房贷款楼盘的竣工办证、抵押权证转现、借款人还清贷款后当月未办理权证清退情况,并填报《可转现抵押凭证催办月度报表》《3个月以上未收回转现抵押凭证明细月度报表》《已还清贷款未退还抵押凭证清单》。盘存情况及表格报市中心归集与贷款科。
(六)检查考核
1.相关科室每月对全市权证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检查,督促各部门推进权证催办和管理工作。
2.市中心每半年对权证管理情况开展一次专项稽核。
四、开发企业项目(楼栋)合作流程
(一)项目合作
1.申请
开发企业提供申请合作楼盘所需材料,(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或所在公积金网点现场咨询)向辖区内公积金管理部提出合作意向申请。
2.受理
管理部受理辖区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合作申请,3日内完成初步审查、认为符合合作条件的报市中心审批。
3.审核
市公积金中心对拟合作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抵押、工程施工、房屋销售、抵押情况、资产负债、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等审核;重点审核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股东等征信等。自收到公积金管理部初审意见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提出风险管理建议,报市公积金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批。
4.审批
批准合作的,市公积金中心在12个工作日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项目合作协议;未批准合作的,由公积金管理部书面告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因,并退还申报材料。
(二)楼栋合作
1.申请
已经签订公积金按揭贷款合作项目的开发企业根据楼栋工程形象进度,向项目所在地公积金管理部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楼栋准入申请。
2.审核
公积金管理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及资料审核工作。
3.维护
系统维护公积金管理部应于审核完毕后当日将楼栋的相关信息录入和维护到业务系统。
4.公告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对外公告。
五、开发企业履行保证责任工作流程
(一)主动履约
1.借款人逾期还款1个月,贷款发放管理部电话通知开发企业,督促其提醒借款人按时还款;
2.借款人逾期还款3个月,贷款发放管理部书面通知开发企业,履行阶段性担保义务,代偿借款人所欠本息;
3.借款人逾期还款6个月,贷款发放管理部书面通知开发企业,履行阶段性担保义务,代偿借款人所欠本息并一次性结清该笔贷款。
(二)被动履约
1.住房公积金中心向商品房预售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从开发企业商品房预售监管账户内扣划资金,用于偿还借款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
2.公积金中心暂停或终止其项目合作;
3.对不履行阶段性担保责任的开发企业,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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