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温馨提示
各缴存单位、签约楼盘,广大缴存职工: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2月3日正式上班后,根据市政府有关安排和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温馨提示如下:
一、采取“网上办”、“掌上办”方式办理
1.缴存单位已开通单位网厅汇缴业务的,请单位专管员通过单位版网上业务大厅实现全程网办。
2.缴存职工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缴存、提取、贷款等相关信息以及办理以下5项业务:①离、退休提取②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提取③出境定居提取④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部分还本⑤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结清。具体条件与注意事项在办理过程中有详细提示。
二、建议适当延后申请办理部分业务
1.没有开通单位网厅汇缴业务的缴存单位,建议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办理汇缴补缴。3月20日前汇缴、补缴到位的,不影响单位连续缴纳记录。
2.缴存职工需办理购建房提取、还贷提取和月对冲签约等业务的,建议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办理。对设有追溯期的业务办理,因疫情影响耽误的,延长追溯期限二个月。
3.疫情防控期间,中心各业务大厅将采取预约、通知等适当方式,有序组织对上年度积压贷款的受理、审核、面签和发放。今年新增贷款需求及申请,建议各开发企业和申请贷款职工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申报和办理。因疫情影响耽误的,延长贷款申请追溯期限二个月。
4.因疫情原因未及时存款导致贷款逾期的,待疫情缓解后请及时打款,以便中心进行还贷扣款。3月20日前还清逾期贷款本息的,不计入个人征信贷款逾期记录。
5.疫情防控期间贷款全部结清的,建议待疫情缓解后再到业务大厅办理相关结清手续和领取抵押物品权属证书。
三、对缴存职工本人因疫情防控采取滞留、隔离、治疗措施而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或其他业务办理的,经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还可给予偿还逾期贷款宽限时间或延长业务办理追溯期限。
四、落实银保监办发[2020]10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经核实后采取调整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等措施予以适当倾斜照顾。
五、疫情防控期间,对因家庭特殊或急切需要,确需到业务大厅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实行“预约办”,建议通过政务服务预约平台或中心各管理部咨询电话,提前一天进行预约并咨询具体业务办理的手续、资料、条件等,认真准备齐全后,佩戴好口罩再前往办理,以防范健康风险、避免重复跑路和耽误您的时间。
六、手机公积金App、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下载、登录及使用
1.手机公积金App
使用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搜索“手机公积金”客户端或通过中心网站进行下载安装,安装完成后,将管理机构切换到“永州”。 “手机公积金APP”具体使用方式可通过上述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掌握。
2. 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
通过中心网站首页“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入口进入,并通过右方的“使用说明”了解详细使用方式。
七、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渠道及电话
1、2月3日(正月初十)起,您可拨打12329公积金客服热线进行业务咨询,专职坐席人员将为您提供公积金业务的政策解答和网上办理指导。
2、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办理业务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0746-8338058,18974633859咨询。
3、各管理部业务大厅咨询电话:
直 属:0746-8360163 零 陵:0746-6236957
冷水滩:0746-8363733 祁 阳:0746-3258329
东 安:0746-4217608 双 牌:0746-7727985
道 县:0746-5224238 江 华:0746-2325558
江 永:0746-5730998 新 田:0746-4781016
宁 远:0746-7229578 蓝 山:0746-2215426
中心投诉受理电话:0746-8368770
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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