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东市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通知
广大市民: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即将征缴,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筹资标准
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年缴费档次调整为100元、600元、900元、1800元、2700元、3600元6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低保对象等缴费困难人员,由政府全额代缴。
三、筹资期限
本年度居民养老的征收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集中征缴期为2020年4月30日前
四、缴费途径
1.小黄机:通过各村(居)委会的自助缴费机(小黄机)缴款。(优点:便民快捷,可即时打印缴费票据)
2.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即可通过小程序为自己或他人缴款。(优点:线上缴费,即时快捷)
3.支付宝:首页-更多-搜索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即可通过小程序为自己或他人缴款。(优点:线上缴费,即时快捷)
4.银行柜面:可通过农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三家银行各网点窗口缴纳。(优点:驻点服务,就近办理)
五、缴费票据
缴费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获取相关缴费票据或证明:
1.小黄机:可提供套印税务机关印章的票据。
2.微信和支付宝:小程序中有电子缴费记录。
3.银行柜面缴费:可提供银行卡明细记录或银行缴款单。
4.登录江苏政务网链接江苏社保电子票库,获取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电子信息,自行下载保存或输出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5.到政务中心2楼39号窗口或者本人镇、居委会所对应的税务分局领取《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定额)》。
六、风险提示
1.超过缴费期限造成待遇无法享受的后果,由应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2.缴费对象是否缴费,一律以税务信息系统的记录为准,通过以上任何一种方式缴费,均有电子痕迹可查。
3.缴费对象应按照上述缴费途径缴费,如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委托他人代为缴费的,由此产生的风险由参保对象本人承担。
4.本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因档次选择、银行批扣的风险,取消银行批量扣款的缴费途径,请原通过此渠道缴费的人员选择其他途径缴费。
5.鉴于2019年部分缴费人误缴居民医保、外地居民养老、选错档次,故缴费时请务必确认好经办机构“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选择好缴费档次,选择错误带来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启东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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