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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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人社发〔2019〕173号
各相关单位:
为更好地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降低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以及《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人社、财政、卫健、应急等部门组成的徐州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定了我市2020年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现予以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集工伤预防项目。
一、重点领域
(一)制造业(包括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机械制造业、新能源制造业、生物医药制造业等);
(二)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铁路运输业);
(三)建筑施工业(包括房屋建筑业、城市地铁建设业);
(四)采矿业(包括煤炭开采和选洗采业、建井业);
(五)服务业(包括家庭服务、快递、餐饮等行业)。
二、征集对象
重点领域内的各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均可根据自身特点提出2020年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
其他社会机构也可针对重点领域,提出面向社会和中小微企业的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
三、相关要求
(一)申报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应提交书面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内容,实施计划,绩效目标,项目预算等内容。
(二)项目征集截至时间为2020年1月15日。
(三)市、县(市)、铜山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受理各辖区的工伤预防实施项目。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6日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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