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怎么分割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且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若在婚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有购买人寿保险,那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有权要求进行人寿保险分割。那离婚时怎么分割人寿保险呢?
1、退保后分割退回的保费
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将退回的保费纳入夫妻共同财产中,进行现金分割。不过保险公司在退保时,会扣除掉一些费用,所以退回的保费少于缴纳的保费,有点不太划算。
该种分割方法常见于夫妻一方为投保人,另一方为被保险人的保单,还有夫妻一方或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为子女购买的保单。
2、变更投保人,继续履行保险
该种方法常见于夫妻一方为投保人,另一方为被保险人的保单,还有夫妻一方为投保人,子女为被保险人的保单。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是同一人的话,需要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存在保险利益,如果夫妻离婚,则两人之间就不存在保险利益了,所以双方离婚后不能再为对方投保,但是双方可以到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把保险单转让给被保险的一方,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给另外一方。
由于上一种方法会让财产发生亏损,所以秉着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多数人都会采用变更投保人的这种方法。
3、夫妻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寿保险的分割方法
如果夫妻为子女购买的是生存保险,因为生存保险的受益人只能是被保险人本人,所以该份保险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都是子女本人,则该份保险应当被认为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予,根据赠予合同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情况不能撤销赠予,双方不能退保。
如果夫妻为子女购买的是死亡保险,即子女死亡后,受益人可以获得保险赔偿金。则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将保单现金价值的百分之五十补偿给另一方,将受益人变更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以上是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离婚时怎么分割人寿保险的问题,更多的保险知识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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