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养老金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推进实现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保险费缴纳、关系转移、权益查询、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等养老保险各业务环节全流程应用于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进一步提升养老保险数字化管理水平,为广大参保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现就我市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19年4月起,启动新增的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含供养亲属,下同)统一通过社保卡的金融账户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工作;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已领取社保卡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全面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一)已制作社保卡的申领
可通过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南宁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拨打南宁人社咨询热线0771-12333等方式查询制卡进度,查看领卡地址。
(二)新办卡
可通过南宁市人社局网站、南宁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自助申办社保卡。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港澳台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到南宁47家开通社保卡申办的合作银行网点(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社保卡服务大厅、南宁市社保局(局本部、兴宁、西乡塘、良庆管理部)申办。如需代办,需提供双方有效证件原件。
(三)补办卡
已办过社保卡、信息完整的参保人员,社保卡丢失后,本人可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社保卡上的对应银行网点申请补换卡。
(四)社保卡金融帐户激活(开通)
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请本人持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卡面左上角所列的对应银行网点激活,按银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即可。
三、相关工作要求
(一)请各参保单位及时通知仍未申办社保卡的本单位职工尽快申办社保卡,并及时领取激活,确保社保卡金融功能正常使用。
(二)请已申办社保卡但未领卡,或已领卡但未激活金融功能的参保人员及时申领和激活社保卡,以免影响社保待遇的正常领取。
咨询电话:
南宁人社咨询热线:0771-12333;南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0771-5537081;南宁市社会保险管理局:0771-5885498
南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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