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关于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我市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基金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我市决定从2018年11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现将重点打击内容通告如下:
一、定点医疗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等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套取医保基金等不法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
7.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8.不合理诊疗和其他违法违规及欺诈骗保等行为;
9.医疗服务行为和医保基金支付使用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二、定点零售药店的违法、违规行为。
1.虚记、多记药品费用;
2.替其它单位或个人代结算费用;
3.使用医保卡结算不能支付的费用;
4.医保卡套现。
三、参保人的违法、违规行为。
1.冒用他人社保卡就医;
2.将本人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
3.伪造变造医疗文书、医疗费用票据等虚假材料骗取医保待遇;
4.与定点服务机构串通,串换、多记、虚记医保项目费用、空刷社保卡及配购与本人疾病无关药品等;
5.恶意超量或重复配购同类药品。
自通告之日起,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对举报、揭发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并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
市人社局
医院管理科电话2209168,电子邮箱fcy_pjao@126.com
药店管理科电话2209115,电子邮箱5157500@qq.com
市卫计委
电话2939023,邮箱547360023@qq.com
市公安局
电话2682832,电子邮箱pjsnbfj@163.com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电话2823253,电子邮箱zzbjjz2823253@126.com
市纪委监委驻卫计委纪检监察组
电话2822501,电子邮箱wmjhljjz163.com
特此通告。
盘锦市打击医疗保险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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