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的通知
宜公积金〔2019〕6号
关于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各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市中心机关各科室(部):
为进一步拓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效能,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零跑腿”,在前期已开通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缴存业务基础上,决定自2019年1月30日起,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提取业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提取业务范围
因我市大数据尚未完全整合,为有效防控业务和资金风险,先行开通下列网上提取业务:
(一)职工离退休。职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且未签订按月划转住房公积金还贷协议的借款人,可按年网上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
(三)账户封存满半年未重新开户。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个人账户封存已满半年,且在我市未重新开户缴交公积金。
二、办理方法步骤
(一)网上申报。(1)实名注册:申请人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实名注册用户。(2)选择办理事项: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公积金旗舰店”,点击“网上办事”栏目,或登录“皖事通”手机APP,点击“我的服务-安庆公积金”栏目,办理查询和提取业务。也可登录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网站,点击“个人业务”栏目,跳转至安徽政务服务网安庆分厅“公积金旗舰店”办理。
(二)审核审批。网上提取业务审核、审批、支付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办理业务流程及要求一致,请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市中心营业部应按岗位职责做好审核审批工作。
(三)资金支付。提取资金转入职工本人银行一类账户。因网上提取业务支持工行、建行、农行、中行、交行、徽商银行、中信、农商等银行直联支付,职工可从上述银行中选择本人名下的银行一类账户。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请各单位尽快向缴存职工积极宣传网上提取业务,引导职工通过互联网办理业务,让公积金便民利民服务惠及广大缴存职工。
(二)强化审核审批。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分中心)、市中心营业部要明确审核审批岗位职责,增强工作责任心,对网上提交的资料扫描件和申报信息加强甄别,认真审核把关,及时审批支付,确保网上业务办理规范、快捷。
(三)规范资金流向。严格按照要求将提取的资金转入申办职工本人个人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对伪造资料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以及不按规定违规办理业务的,将按相关规定追责,并纳入个人诚信记录。
特此通知。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月28日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