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微信
客服热线: 952126

三明市关于部分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

夏侯美霞欢
733
前言:明住房〔201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部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请遵照执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明住房〔2018〕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维护我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安全,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4部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闽建金[201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部分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请遵照执行。

一、本市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并按以下规定办理提取或转移手续:

(一)账户封存期间,在本市重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照市内调动转移规定申请转移;

(二)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稳定缴存半年以上且符合异地转移接续规定的,可向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三)账户封存期间,未在本市和异地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封存满半年后可按终止劳动关系提取规定申请提取。

二、异地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我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稳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的,可向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三、职工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不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取得不动产权证之前未因购买该套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可比照购买二手住房提取规定,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一年内,凭购房合同(备案信息表)、不动产权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涉税证明)等相关材料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转入申请人个人账户。

三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

- THE END -
字数:606
来源: 转载
【免责声明】作者在本站所发布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 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特此声明!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hegui@zhuanxinbaoxian.com。
热门产品榜
重疾险
意外险
医疗险
寿险
储蓄险
i无忧2.0
常见病投保宽松
5595
超级玛丽9号
同种重疾可二次赔
5027
祥瑞保2.0
重疾不分组多次赔
4565
小青龙2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4006
完美人生2024
80岁前重疾双倍赔
3531
青云卫3号
少儿特疾赔付220%
3060
达尔文8号
可选重疾病种不分组多次赔
2523
大黄蜂9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00%
2074
小淘气2号
少儿特疾最高赔付220%
1249
康顺人生2023版
重疾最高赔3次
710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

您想咨询什么险种?
重疾险
定期寿险
医疗险
意外险
年金险(终身寿)
帮我定制
免费预约
我同意接受 [个人信息使用授权]。 您提供的个人信息用于我司后续致电进行保险产品介绍及投保协助,我们不会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其他用途。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