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健康保险要避开哪些误区
市场上的健康保险玲琅满目,使人挑花了眼,不知道从何下手,那么,购买健康保险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来了解下购买健康保险要避开哪些误区。
误区一:“我身体健康而且有医保,不用买健康险,或者等身体不好了再买”
医保的保障程度有限,医保能够报销的药品范围也很有限,在英、德这样的社保极其完善的国家,尚且有大量居民购买商业健康险,在我国就更需要未雨绸缪。
根据公开数据,人的一生罹患重疾的概率高达72%,现在健康不代表未来永远健康,根据调研,我国大陆居民的综合健康指数呈现V 字型变化,其分值从30岁开始下降,50至59岁触底,花甲之年后回弹。换言之,30岁之后我们的健康就开始走下坡路了,而且作为健康体和带病体的保费要求可有天地之别,为了避免一朝之内痛心疾首,给自己早点准备一份合适的健康险还是很有必要的。
误区二:“买一种健康险就足够了”
医疗险、重疾险、失能险等产品各有千秋。
例如,买了医疗保险固然能够得到比较合适的保障,但难免会留下保障缺口,而重疾险等非费用补偿型的健康险并不受损失补偿原则的束缚,一旦出险可以与其他产品同时获得赔偿。
反之,重疾险也不能涵盖所有病种,需要其他健康险予以配合。因此,如果经济条件允许,为自己量身定做多种不同的健康险当属先见之举。
误区三:“关注收益多于保障”
市场上有很大一部分产品是储蓄型健康险,这些产品虽然有着颇为令人动心的收益返还,但透过眼花缭乱的条款看本质的话,到期返还部分的收益率一般来说都是明显低于银行定期存款税后利率的,而我国保险公司的分红也是极为有限的。因此,这部分保费还不如选择一款稳定的理财产品更为实惠,更何况如果急需用钱不得不退保的话,只能得到保单现金价值,甚至比已支付保费数额还低。
健康保险本质上是应对健康风险的保障类产品,因此如果对保险公司的理财政策不了解的话,还是购买消费型的健康险,将省下的钱专门用做投资更划算一些。
误区四:“只要发生了合同约定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都会赔”
这个问题其实涉及较深的法学渊源,即医疗保险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特别是费用补偿型的产品。关于这一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3月12日通过的《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试行)》明确规定:“人身保险所属的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中关于医疗费用的保险,不适用补偿原则。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保险合同中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承担公费医疗、社会医疗保险剩余医疗费用的保险责任”或者其他免责条款,那么赔偿的保险金就会在实际医疗费用中扣除掉那些免责的部分。
误区五:“得了大病,重疾险就要赔”
重疾险的赔付要以保险合同所约定的重大疾病为基础,一般保险公司会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包括的25种重大疾病中自行增加一些,因此一般常见的重大疾病都会得到理赔,但不会是只要得大病都要赔。 同时,投保人还需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自己的健康情况,并且注意按期缴费,一些重疾险合同在缴费中断后,投保人如果在补缴复效后的一段时期内出险,保险公司是可以免责的。
误区六:“重疾险保的病种越多越好”
所有重疾险的保障范围都涵盖了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6种最容易发生的疾病,而重疾险95% 的赔付都集中在10种重大疾病,癌症的理赔率更是高达84.4%,而其他疾病的发病概率并不高。如果一味追求保障病种的全面,保费自然会非常高,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并不合适。
大多数人都不是“土豪”,因此有必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产品,为孩子购买就需要选择白血病等儿童高发疾病,女士则考虑乳腺癌、宫颈癌等女性多发病,老年人则重点考虑心血管、器官性疾病等,把钱花在刀刃上,才能让重疾险发挥出最大威力。
以上是小编为您介绍关于购买健康保险要避开哪些误区的问题,更多的保险知识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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