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韩人寿保驾护航(案例+条款简介)基本介绍
案例分析
韩先生30岁,给自己投保了“中韩保驾护航两全保险”,保额10万,交10年保30年,年交2000元,10年共交2万元。韩先生享有以下保障利益:
1.公共交通意外身故:1,000,000元
2.自驾车意外身故:2,000,000元
3.航空意外身故:3,000,000元
4.其他意外身故:500,000元
5.非意外身故:不少于20000元
6.满期返还:60岁时,返还所交保费20,000元
【产品名称】
中韩保驾护航两全保险
【产品特色】
1.提供意外保障,为您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2.公共交通、自驾、航空、一般意外身故全残都保障,出行无忧;
3.满期有返还,有事赔付,无事全额返还。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18-55周岁
交费期间:趸交、3、5、10年交
保险期间:20年、30年
【保险责任】
1.身故或全残保险金:41周岁前,1.6倍已交保费;41-61周岁前,1.4倍已交保费;61周岁后,1.2倍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2.意外身故保险金:未满70周岁,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5倍保额,合同终止;已满70周岁,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2倍保额,合同终止。
3.公共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未满70周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10倍保额,合同终止。已满70周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2倍保额,合同终止。
4.自驾车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未满70周岁,开/坐私家车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20倍保额,合同终止。已满70周岁,开/坐私家车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2倍保额,合同终止。
5.航空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未满70周岁,坐飞机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30倍保额,合同终止。已满70周岁,坐飞机发生意外,且在180天内身故,给付2倍保额,合同终止。
6.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给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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