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人寿关爱儿重大疾病保险投保须知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0-17周岁
保障期限:终身
缴费方式:与保险公司约定
犹豫期:10天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轻症重疾保险金
若确诊30种轻症重疾任意一种,按基本保额的20%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可累计赔付五次。
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确诊80种重疾的任意一种,按基本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最多累计赔付两次,两次间隔必须达到365天,且属于不同组别。
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26周岁前,确诊10种少儿特定疾病任意一种,按照基本保额给付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
轻症重疾、重大疾病或少儿特定疾病豁免保险费
若确诊合同约定的轻症重疾、重大疾病或少儿特定疾病中任意一种疾病,豁免余期保费。
若18周岁前身故,返还已交保险费;
若18周岁后身故,以基本保额和保单现金价值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身故前已确诊重大疾病,且赔付重疾保险金后,则不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责任。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仅给付一项。
【重疾种类】
【轻症种类】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轻症重疾、重大疾病或少儿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轻症重疾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少儿特定疾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6)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小编建议:可以搭配意外伤害医疗保障,让保障更加全面。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