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完善低保优抚对象租房费用减免或补贴
8月10日讯:8月8日,从兰州市政府了解到,在年初召开的兰州市人大十五届六次会议上,李肃群等12位代表联名向大会提交《关于完善低保、重残和优抚对象及特困家庭享受公租房住房租金和物业费用减免或补贴的建议》。日前,兰州市政府、兰州市房管局对此回复表示,目前,对公租房租金,兰州市根据承租对象的住房和经济状况等进行分类减免,最高减免房租的80%。
据了解,兰州市由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承租对象的住房和经济状况等进行分类减免,减免对象可分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以及政府规定的特殊优抚的保障家庭,实行差别化租金,实施梯度保障。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80%减免。低收入符合条件家庭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60%减免,政府规定的特殊优抚的保障对象按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50%减免,同时符合两个以上减免条件的,按最高减免额度执行。减免事项由街道提出意见,区民政和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市民政局和市房产局审批。
此外,社会投资建设并运营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参照以上标准执行,其减免的租金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助。
而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减免物业费的建议,兰州市房管局回复表示,针对物业服务,公租房采取的是入住业主承担小区的物业服务费用。逐步试行政府购买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基本物业服务,以保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居民正常生活。积极推进政府基本公共服务、商业便民利民服务和居民支援互助服务向公共租赁住房社区延伸,提高服务和管理水平。今后,房管部门将对《兰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时积极吸取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将代表的建议物业服务费用减免或补助具体规定进行明确,使低保、重残、优抚对象及特困家庭享受到更多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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