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险的受益人如何确定?
9月22日讯:数年前,市民吴先生购买了一份保额为30万元的终身寿险,受益人为吴先生的独生儿子。不幸的是,在今年的一次交通事故中,吴先生父子两人均意外身亡。事故发生后,吴太太向保险公司报了案。然而,在申请理赔时,吴太太却和吴先生父母起了争执,原因是——— 谁才是这份保险金的受益人?
保险公司业内人士分析:所谓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简单地说,即是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可以申请获赔的人。购买保险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可以是同一个人,也可以是不同的3个人。一般来说,人身险的受益人关系到事故发生后由谁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赔偿,因此,越是高额的保险,就越容易引发理赔纠纷。常见的情况有以下三种。
一是受益人不止一个。如果受益人有多个,保险金的比例分配问题就得适当考虑。按照相关规定,如果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指定多名受益人,则最好说明每位受益人的受益比例。如果没有特意说明,那么根据新《保险法》规定,这多名受益人就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二是保单上未填写受益人。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指定保险金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进行顺序继承。按《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序列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是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在新《保险法》中,对受益人和被保险人同时死亡的情况做了规定:“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它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遗产继承法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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