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一看二算三告知”的投保技巧
7月20日讯:在上海工作的白领小君最近有点烦,除了个人证券账户的不菲收益大幅缩水,更糟的是,自己散心出行不慎摔成骨折,原以为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能够提供赔偿,没想到他所投的产品并不含意外医疗保障,保险公司拒绝赔付。为此,小君有些忿忿不平,说好的“意外保障”,说好的“发生意外就会赔”呢?
保险是生活的稳定器,能为各种突发状况提供保障。但在实际生活中,像小君一样投保后遭遇拒赔的情况也时有发生,究竟哪儿出了问题?投保者的保险够“保险”吗?资深保险专家贴心提醒,按需投保必不可少,所投保险是否实现有效保障,除了险企尽责之外,投保者在投保前后也需要掌握“一看二算三告知”的投保技巧。
一看保单,了然于胸
“以小君为例,他所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没有附加意外医疗,因此只覆盖由意外引起的身故和伤残责任,并不包括医疗费用。”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在了解了小君的投保情况后表示,“在实务操作中,我们经常遇到保户拿着保单来申请完全的无关理赔,显而易见,你保的根本就不是你所遭遇的那些风险,这肯定会赔不到。”
如果你只投保某个保险产品,那可不能认为“我的保险足够了”。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个单一的保险产品能够提供涉及生老病死的全部保障。比如,死亡保险针对身故责任,你的养老它不管;意外保险只保意外,若是因病理赔,保险公司必然会拒绝;同理,重疾险通常也无法理赔咳嗽头疼这样的小病小灾。
投保者在投保前,一定要细读下保单,弄清自己买的是什么,保的有什么,当一切了然于胸,那些因张冠李戴而来的拒赔自然不会发生。
二算保额,心中有数
牛头不对马嘴的投保和理赔一定无法匹配,而不当索赔也会遭遇“理赔难”,任何保险产品都有对应的保额和理赔条件。据中德安联的保险专家介绍,一些马虎的客户,曾因不了解自己的保额或理赔条件而被拒赔。
“有客户投保了10万元的重疾险,出险后申请赔付20多万元,他以为保额是依据医疗费用支出来确定的。这样的理赔申请超越了保险合同的约定,势必无法满足。”保险公司不是福利机构,任何保险产品都是通过精算后而科学定价的,更高的保额和更大的理赔范围,一定对应着更昂贵的保费支出。
除了保额限制外,有些产品的理赔特性也值得注意。比如,差额补偿型医疗保险,即根据个人实际发生的支出按约定比例赔付,与社保的医疗报销概念类似,这类产品的理赔上限是不可能超出实际开支的。
除了了解自己的保单保什么,适度关注一下保额和理赔条件,就能基本心中有数,将保险合理地安排在自己的理财规划中去。理财师表示,一般来说,个人保费年预算为年收入的10%到20%为宜。
三要告知,合法合规
除了了解保险产品本身的理赔特性,对投保者而言,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也将成为理赔的障碍。业内保险专家表示,“如实填写投保单信息是保户必须履行的义务,也可以理解为消除今后理赔难的一种自我保护式举措。”
根据我国的保险法,如果发现被保险人带病投保、隐瞒高风险职业等未如实告知行为,一旦出险,保险公司可以以过失不如实告知为由拒赔,甚至在判定为故意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连所缴保费都将不予退还。
此外,“保险产品只保障合法行为下的风险,像无证驾车等违法行为的出险、或是刑事犯罪的身故,这类违法行为都属于理赔的除外项。”相关业内人士指出,像自杀、吸毒、战争等保险合同中标明的除外责任,也得不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因此,认真阅读保单的除外责任,也是快速了解自身购买保险产品必不可少的一环。
保监会四大投保提示
一、不懂的条款要随时提问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查看并研究保险合同书上的每一条条款,不懂的条款要问业务人员。当然,也不能一味地听业务人员解释,自己也要加以判断,是否真的适合自己,是否会给我带来危害等。
二、检验提供的保障是否全面
在看完一遍保险合同后,投保者需要思考一下,这份保险提供的保障是否全面,自己还需要投保些什么才行?在投保时也可同时选择去别的保险公司看看有没有保障更全面的产品,不断地做比对,然后决定购买何种保险。
三、明确是否有附加险种
有些保险公司提供的险种除了主险之外,还有附加险,虽说细微,但能用较少的钱来弥补更多的风险,还是实惠的。可以说附加险是对主险的补充,未来说不定能起到重大的作用。
四、注意除外责任条款
除外责任款,也称“例外条款”,是指保险公司不会保的那些方面,这些方面投保者一定要一条条仔细看清楚。避免事后,自己受的伤害属于除外责任,而得不到赔付。如保险合同中的表述模糊,投保者一定要向业务人员询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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