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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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南银行发[2015]47号、银发[2015]98号)相关要求,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就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缴存职工家庭首次(指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均为首次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内的普通自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20%;
二、职工家庭购买建筑面积大于144平方米以上的(含),及非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总房价的30%。
三、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通知未涉及的内容,仍按原规定执行。
【公积金查询】
住房公积金自助查询说明
1.在自助查询机上输入缴存人身份证号码可以查询最近三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
2.查询时必须输入查询密码,如没有设置过查询密码,请输入默认密码“123”。
3.自助查询机可以打印最近两年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表》,当年的明细表因不满一年可以在下一年打印。
4.如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无法查询,说明此缴存人身份证号码没有登记或登记不正确,请督促单位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身份证号码登记事宜。
5.如忘记查询密码,请本人持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重新设置查询密码。
先生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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