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产假工资怎么算

休产假工资怎么算?小编介绍,《社会保险法全文》第56条规定:"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即女职工生育期间领取的生育津贴标准与企业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标准挂钩。
《社会保险法》在明确了生育津贴标准的情况下,事实上也明确了女职工产假待遇的问题――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即生育津贴。
依据该《条例》的规定,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
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补足。
以上海为例,休产假工资计算方法如下:
根据缴费情况不同,可分为从业妇女缴纳城镇社保累计满一年的,以及不足一年的。其中,累计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但低于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从业妇女生产或者流产前12个月内变动工作单位的,其月生育生活津贴按照其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由上可知,各地休产假工资相关规定是不一样,建议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政策相关规定,社保电话:12333!
新品测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