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

关于养老保险的问题
陈清华认为,养老并轨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过程中,关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之一,体现着改革发展成果由全体人民共享的价值取向。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基础制度统一、公平的保障体制,使各类群体获得积极正确的保障预期。
养老金并轨改革是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等多项改革的连接点,也是这些改革难以推动的制约点,是公认的改革硬骨头中最硬的一块。据测算,中国养老金双轨制并轨改革的成本就需要9.1亿元,而2010年全国财政收入约8.31万亿元,可见国家压力有多大。当前突出的问题有:一、养老并轨观念亟待改变。二、养老并轨标准不一。三、养老并轨负担不合理。
任何一项政策,都需要独立于利益之外的“第三方监管机构”来快步推进,倒逼出一股无可阻碍的推动力。虽然“双轨合一”这个靴子已落地,但更加细密的制度保障和督促监管措施需要及时跟上,来不得半点闪失。
为此陈清华建议:首先,加强顶层设计。养老金并轨最难的还是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权力、责任,以及地方和地方之间利益关系的平衡和调整。目前,地区之间人力资源配置不均衡造成的养老保险抚养比高低差距较大,各地经济财力消费条件差异不能“一刀切”,各地养老保险基金结余不平衡,还有信息化建设、经办服务能力、管理上的差异等,这些都是要在全国统筹当中认真考虑的问题,也确实需要精心设计,照顾到各个方面的利益平衡。
第二,逐步实现替代率的“平等”。养老金替代率,是指劳动者退休时的养老金领取水平与退休前工资收入水平之间的比率。目前公务员的养老金可拿到退休前工资的80%,而城镇职工只能拿到一半。全国人大财经委的一份调研报告显示,西部某省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费水平为月人均3227元,而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则为月人均2065元,前者是后者的1.56倍。可见实现替代率“平等”,并非一朝一夕之力。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与企业相同基本养老保险这一大前提,说明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的养老金替代率必须也必将逐步拉近。

第三,建立健全养老基金投资运营机制。资料显示,近年来我国养老基金投资运营取得了较好收益,年平均收益达到8%左右。估计到今年年底全国社保基金的规模能够达到1.1万亿元。今后要进一步做好国内投资产品的管理工作,制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办法,提高委托投资的管理收益,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扩大投资渠道,实现保值增值。
第四,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以先行先试为城市鲜明标识的深圳,养老金改革也走在了全国前列。深圳市自2010年起,采取先易后难的方式,对养老金并轨改革进行了认真的探索,取得了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应在认真总结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文件精神吸纳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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