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
小编介绍,上海公积金缴费比例分别为单位7%,职工7%。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单位1%-8%(取正整数),职工1%-8%(取正整数),单位和职工缴存的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1%-8%之间确定单位和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相同,每个职工的缴存比例之和原则上应一致。
相关问题:
1、哪些单位可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答: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企业、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其在职职工,可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2、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是否可以有选择性地为部分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
答:不可以。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原则上应为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即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应与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人数一致。
3、2014年度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答:计算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应与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是一致的。
4、住房公积金定额缴存如何办理
答:申请范围:对部分实行承包、提成等薪酬制度的单位职工,因无法统计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可申请按和职工协商确定的月缴存额缴存,但不低于当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的水平。
办理要件:
1、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职代会或工会章、上级主管单位公章的一式两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定额缴存审批表》;
2、经职工本人签字的《上海市职工定额缴存确认书》;
3、申请单位的书面报告(写明申请原因,单位实行的用工制度、薪酬制度等情况);
4、单位定额缴存职工月缴存额明细表(要素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姓名、月缴存额,职工信息应与职工本人签字的《上海市职工定额缴存确认书》对应);
5、经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盖章后的本年度《上海市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核定表》(若单位无法提供该核定表,应提供经单位职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收入证明);
6、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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