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月拨付额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月拨付额是多少?小编提醒,以厦门为例:按“本市人员”标准参保所缴的医疗保险费并不是全部划入您的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还有一定的比例划入社会统筹基金。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于每年7月1日进行一次性年度预划拨。“外来人员”标准参保,个人医疗账户是按月划拨。必须持卡就医。
具体享受的医疗保险待遇,请您登陆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障—服务指南—社会保险—医疗保险—“2014年度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对照表”、“2014年度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划拨与待遇” 、“201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2014年度大学生、未成年人医疗费自付比例简明表”上有详细说明。
案例:2014年度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划拨与待遇
缴费基数: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 =2793.00元
缴费比例:6%,共计167.58元,其中,单位4%,缴纳111.72 元,个人2%,缴纳55.86 元
医疗保险待遇
1.门诊医疗费:先由个人账户支付,个人账户支付完,在个人支付限额内的医保范围内费用由医保统筹支付70%,个人自付30%。
2.住院医疗费:每次住院先由个人医疗账户、本人健康账户、家庭医疗共济网的资金或现金支付住院级别的住院起付标准,其余在个人支付限额内的医保范围内费用由医保统筹支付85%,个人现金自付15%。
3.连续参保2年以上的外来从业人员,享受本市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大额医疗费用保障待遇(本市城镇职工本年度补充保险赔付最高限额为40万元,其中个人负担5%);
4.外来从业人员本年度购药资金为200元,该资金按月划入参保人员的健康账户。参保人员在每个社保年度内,使用本人健康账户支付定点药店的费用,累计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其中用于购买药品及消杀产品的累计金额,每月不得超过200元。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