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额人身保险赔付
小额人身保险赔付
农村低收入人身保险市场与传统保险市场有很多的不同。一是客户收入低,并且收入现金流不稳定;二是面临的风险因素和城市不同;三是积蓄有限,对风险的承受力低,对快速理赔更加期待;四是文化水平相对较低;五是农村人际间的纽带比城市紧密,对一项产品和服务的评价能迅速扩散,并且不易改变。
考虑到小额保险与传统保险市场的差异,《通知》对小额保险提出了一些专门要求,使小额保险真正服务于“三农”。
在产品方面,一是把小额保险保额限定在10000元到50000元之间,并要求价格低廉,这样农民才能买得起,并降低续期的脱落率;二是条款简单明了,便于农民理解,并且除外责任尽量少。
在销售方面力求成本节约,比如把小额保险附加在已经存在的一些交易上,或者通过小额信贷机构或农产品零售商销售小额人身保险,或者以团体承保方式实现规模效益等。
在核保方面也要求尽量简化,这样既可以降低成本,同时还可以通过扩大承保的覆盖面,既实现了小额保险广覆盖的目标,又有利于通过大数法则分散风险。
在理赔方面,《通知》要求提供迅速及时的赔偿或给付,并鼓励保险公司有效整合与一些合作机构的业务流程,使合作机构分担一定的管理工作,简化理赔程序,加快理赔速度,帮助农民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增进农民对小额保险的信任,使更多的农民参与小额人身保险保障。
专家介绍,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小额人身保险的一种,比起传统的意外保险,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低廉、保障适度,能够有效体现保险保障价值,如果居民拥有小额保险,一旦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就能从保险公司获得一定额度的赔偿,从而大大减轻居民负担。同时,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能够帮助低收入农民获得必要的保险保障,增强农村家庭抵御意外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
据了解,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坚持群众个人自愿参保的原则,我县凡出生28天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城乡居民均可投保。有意愿参保的群众可以将保费交由村里的协保员收取汇总,以乡镇或行政村为投保单位,统一向中国人寿苍南县支公司办理投保手续。保费最大限度降低到每户每年100元或每人每年50元,鼓励有条件的乡镇社区和行政村出资为低保户等困难群众投保,让广大村民享受优质高效价廉的保险服务。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障范围涵盖了各种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事故,交通意外事故,从事农业生产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发生的意外伤害等。赔付方式灵活,不与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充医疗报销相抵触,参保对象若是在保险期间内遭遇意外身故、残疾等事故,个人参保最高可获赔3万元人民币保险金额,以户参保的最高可获赔6万元。同时,因意外而产生的医疗费用,个人最高可报销2000元,以户为单位的最高可报销6000元。采取整村统保模式的,保险公司除了赔付个人3万元保险金额外,还增加了疾病身故保险金额每人2000元,疾病身故等待期9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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