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垫付的项目是什么

交强险垫付的项目是什么?
小编介绍,交强险条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将提前垫付赔偿金,再向肇事车主追偿的三种情况: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车;被保险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车祸;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
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的垫付范围同样很广,首先当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投保强制三者险的情况下,救助基金会垫付一定抢救费用;其次当机动车肇事后逃逸,事故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及部分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再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到底交强险在什么情况下才肯垫付?
保险公司表示,对交强险垫付主要有两个依据。一是,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按照交强险的赔付原则,发生交通事故后,医疗费用最高赔付8000元;如果车主在事故中无责,交强险的医疗费用按照责任限额的20%赔付。也就是说,车主如果无责,交强险的医疗费用最高赔付1600元。”另一个依据则是医院的抢救费用清单,“根据医院的抢救费用清单,保险公司再确定具体的垫付金额”。
“一般来说,对交强险进行垫付,交警的责任认定书和医院的抢救清单缺一不可。遇到谭先生这种情况,保险公司的垫付程序的确会显得有点‘死板’,可由于对交强险垫付还没有细化的实施细则,保险公司在实际处理中也各有弹性。有的保险公司可能先行按无责垫付,有的保险公司则要等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后再垫付”,保险公司指出。
保险公司指出,按照交强险规定,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必须是“根据公安交管部门的通知和医疗部门的抢救费用清单,按照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符合规定的,才垫付费用”。但在实际操作中,“医院不可能第一时间向保险公司出具抢救费用清单;同时,国家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也还没有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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