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的区别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的区别
首先我们先要知道什么是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交强险是指国家强制机动车辆所有人必须投保的强制性险种,如果没有为爱车投保该险种,就不能挂牌和验车。交强险具有国家强制性,没有选择的余地,并且在相关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凡是在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都应该登记机动车办理交强险的日期和保险公司的名称。
而第三责任险是指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小编介绍,具体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的区别如下:
第一、本质不同
交强险是国家规定的,车主购车时必须要上的保险,属于非盈利性的保险,其保险责任几乎包括了所有的交通风险,其原则是无过错原则,也就是说,无论驾驶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按照保险合同进行一定数额的赔偿。而第三者责任险是可选择的商业保险,是盈利性保险,且规定了很多责任免除情况和免赔率。
第二、赔偿范围不同
这是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最大的区别,为了更好的说明问题,我们就以1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为例来进行说明,在此保险中,如果驾驶员是被保险人允许进行驾驶行为,在驾驶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出现了给第三者造成人身损害或是直接财产经济损失的话,保险公司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赔偿。如果第三人死亡或者伤残,将会给予10万元的最高赔偿,医疗费和财物损失费的最高赔偿也是10万元。而交强险的最高赔偿金额则与其不同,其最高赔偿的限额为12.2万元。如果被保险车辆在进行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发现负有主要事故责任的话,死亡伤残的赔付额最高为11万元,医疗赔偿最高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最高2000元,如果被认定无责任的话,那么死亡伤残赔偿最高为1.1万元,医疗赔付最高1000元,财产赔付最高100元。
那么,既然交强险也能够起到很好的保险赔付作用,第三者责任险还有必要上险吗?因为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自愿进行购买的,交通事故中没有责任就不会赔付,并且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金额是由保险公司自己制定,还有其保险赔付限额也有5万、10万乃至100万不同的档次,这都可以由车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
所以,选择车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来为交强险作为补充,是很有必要的。
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的区别还有很多,比如保险范围不同,第三者责任险有许多免责设定,而交强险则是除了故意造成的事故,除外的所有范围,并且没有免赔率的设定。第三责任险和交强险同时参保,则可以做大限度的弥补第三方受害人的损失,同时,减轻车辆所有者的经济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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