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有生育保险吗?
公务员有生育保险吗?
小编答:
目前很多城市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了生育保险的范围,公务员生育保险包含在公务员“五险一金”的范畴内,由企业承担,个人无需缴纳。
城市案例:
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中央、省属及外地驻威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参加生育保险,为其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
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0.2%。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作为基数按月缴纳。职工个人不缴费。
财政部门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应缴的生育保险费由同级财政部门按月划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其他单位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纳。
生育保险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基金专户,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和挪用。
公务员生育保险享受的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行定点管理制度。
参保职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生育医疗费包括怀孕和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治疗费及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参保职工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产假和休假工资仍按原渠道解决。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
(一)违法生育的费用;
(二)在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终止怀孕(包括药流、人流、中期住院引产)的费用;
(三)因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造成怀孕终止的医疗费用;
(四)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造成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五)婴儿医疗、护理、保健、生活用品等费用;
(六)超出生育保险规定范围和标准的费用。
参保职工孕检、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实行定额管理。定额标准、怀孕检查基本项目等与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执行同一标准。职工按规定孕检和生育的费用,由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个人不负担。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其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按照生育医疗费定额标准的50%享受生育补助金。其实际发生的生育医疗费低于定额标准50%的,生育补助金据实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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