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报销哪些?
医保可以报销哪些?
社会保险是一种广覆盖、保重点的基本保障制度,不管是基本医疗保险,还是住院保险,都只能解决参保人员的一部分医疗支出,具体的医保可以报销哪些,小编表示,可以参照当地的医疗保险政策,查询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和医疗保险报销标准。需要提醒的是,除了基本医疗保险或住院保险的报销额度外,参保人员自己实际上还需要承担以下四方面医保不能解决的治疗费用。
超额的门诊费用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其普通门、急诊的费用以及定点药店配药费用,按规定都是由个人医疗账户来支付,当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不足时,参保人员就必须用现金支付。但是,个人医疗账户每年的基础金只有100元,加上个人缴费部分(2%)、单位缴费部分(随年龄变化而不同,由1%-2.8%不等),总额仅有一二千元,只能勉强满足最基本的门诊治疗费用。
起付标准
为了防范小病住院侵占统筹基金的风险,社会医疗保险建立了相应的费用分担机制。其中,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用”)就是指在医保报销前按规定必须由参保人个人支付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根据医院的级别有所不同,每次住院最多需要支付2000元。
自付比例
在起付标准以上、统筹基金最高报销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和医保基金按比例共同负担(详见附表三)。根据医院级别的不同,每次住院最高自付比例为20%。
另外,在每一社保年度内,医保基金累计报销的最高限额(俗称“封顶线”)是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大4倍(2005年度为124080元)。超过“封顶线”的医疗费用由重大疾病补助金支付(也有5%-10%的自付比例),最高限额为15万元。目录外治疗费用不管是基本医疗保险还是住院保险,都规定只支付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即: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超过这个目录范围的用药、检查及治疗费用,医保都不报销。
由于《目录》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医疗需求而设立,临床上使用的很多进口药品、先进仪器、最新治疗方法等,都不在覆盖范围内。因此,要想享受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参保人员就需要自己负担相关费用。
“住院保险”普通门诊费用不报销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把“住院保险”看作是“基本医疗保险”的“缩减版”。两者的最大区别就在于门诊费用分担上,住院保险参保人员的普通(急)门诊医疗费用全部需要由个人自行解决,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则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予以报销。至于住院费用、特定门诊和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等待遇,两者基本上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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