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养老金新政策

2014年养老金新政策
中国养老金主要分为两类: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养老金和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小编介绍,养老金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那么,2014年养老金新政策是什么呢?其实,不同的城市,2014年养老金新政策包含的内容是不一样的,大家可以登录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最新的养老保险政策,或者前往当地的社保局咨询2014年养老金新政策相关问题。
城市案例:广州2014年养老金新政策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发布了《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经过这次的调整,同等缴费水平、同等缴费年限的人员,其待遇水平基本趋于一致。养老金水平原本较低的退休人员,按照2009年出台的《关于提高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8号,下称“市8号文”)加发养老金后,若仍然存在待遇偏低问题的,在此次调整时适当提高,并且从首次领取养老金之月起补发待遇;对于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的退休人员,按市8号文调整后,有部分人员的养老金已经达到或超过同类人员的一般水平,那么此次调整维持其原来的待遇标准,不加发待遇、也不降低待遇,高出的部分转为地方保留津贴。
广州2014年养老金新政策解读
三类人群标准各不同
第一类人群是,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通知》明确对该部分参保人“加发基本养老金”,自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发放。
本次加发将按照“定额加发+定比加发”的标准,这个时间段内越迟退休的人员,计算加发养老金的基数及系数都有所递增,以平衡因为近年来全省养老金增幅大于社平工资增长而导致的养老金“倒挂”问题。
第二类人群是,2006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但属一次性缴费满15年的企业退休人员。
对于该部分参保人,其定额金额按“一次性缴费人员的定额金额=申领养老金时所在时段的公式计算的定额金额-一次性缴费依据的文件实施之日适用的定额金额”的办法计算。同时,一次性缴费人员不参加定比调整。
第三类人群是,2013年7月1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申领基本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
对于该部分参保人,其定额金额、定比金额及系数将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一步工作安排,结合广州工资增长率、养老金调整幅度、视同缴费账户和个人账户记账利率等因素另行制定。
发多少?
算法太复杂 以到账为准
此次加发中,以2007年3月退休,工龄为32年的参保人A为例,本次加发额为2400元左右;而2008年10月退休、同为32年工龄的参保人B,其一次性领到的加发额为5632.4元。3200多元的差距,基本平衡了两人近年来因养老金“倒挂”问题产生的收入差距。

不过,市人社局出于“各人情况不同,算法过于复杂”等原因并未透露补发养老金的算法标准,因此若想查自己拿到多少补发的养老金,只能等月底查个人账户。
举例说明
以2008年10月退休、工龄为32年的姜女士为例,据测算其一次性领到的养老金加发额为5632.4元。而在2007年3月退休,同为32年工龄的文女士,其本次加发额为2400元左右,3200多元的差距,基本平衡了两人近年来因养老金“倒挂”问题产生的收入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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