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小编表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那么,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呢?
具体的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4)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6)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申请“组合贷”需哪些条件?
1.目前只有购郑州市区新建住房才能申请,二手房不行。所购楼盘还得是指定银行合作项目,并已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同时,如果购房者和爱人还有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或其他大额债务,也不能申请。
2.同意开展“组合贷”业务的银行,只有中国建设银行百花路支行和中国银行陇西支行。
3.组合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夫妻(含共有权人)收入和的50%,收入参照还款人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银行代发工资账单或个人纳税证明等材料综合认定。组合贷可以提前还款,但是要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4.“组合贷”最长期限为30年,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期限应相同。其中,男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60岁,女性借款人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55岁。
注:具体的郑州公积金贷款条件相关情况,可直接咨询房产开发商或上述受托银行网点,也可到住房公积金百花路办事大厅查询,还可拨打郑州住房公积金12329客服电话帮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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