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医保政策
新生儿医保政策
小编介绍,目前很多城市出台了一项医保惠民新政——新生儿“落地参保”政策,即新生儿可在出生3个月内独立参保,享受未成年人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如果不参保,一旦罹患重症,那么这笔费用就无法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如果费用巨大,将给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新生儿医保政策的出台给更多家庭带来了福音!
需要提醒的是,不同城市的新生儿医保政策是不一样的,主要区别在于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新生儿医保待遇报销等等,建议大家可以登陆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看新生儿医保政策,也可以前往当地的社保经办部门,办理新生儿医保政策咨询。
城市案例
重庆新生儿医保政策
居民参保以家庭为单位选择同一档次参保,由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或区县指定单位负责组织;中小学生参保由当地学校统一组织;在渝高校大学生参保以学校为单位负责组织。
具有我市户籍的新生儿可以独立参保,新生儿在其出生90天内,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理独立参保并完清有关费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对不独立参保且其母亲当年已参保缴费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自动随母亲参保,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与其母亲合并计算,直至最高封顶线。
参保者缴费后,次年1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在渝高校大学生则从缴费当年的9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超过规定时间参保和缴费的,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27号)相关规定:
(一)参保范围和时间: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独立参保,独立参保的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年9月30日。
(二)参保方式: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办理需提供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三)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拨付和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渝财社〔2013〕30号)规定,6月30日之前申报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一档60元,二档150元;超过6月30日申报的,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档340元,二档430元。
(四)待遇享受: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错过参保缴费期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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