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
小编介绍,车险理赔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到保险公司理赔。车险理赔工作的基本流程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很多车主想知道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相关的知识,下面,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汽车保险定损员
汽车保险定损员为适应汽车评估定损行业的发展,填补汽车碰撞定损领域的空白,满足保险定损、公估、维修理赔、价格鉴证等相关行业的人才需求,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2002〗60号)精神,国家职业鉴定专家委员会汽车维修专业委员会、全国汽车维修专项技能认证技术支持中心,授权面向全国开展“汽车保险定损员”的培训与认证鉴定考核工作。为了满足保险估损行业对人才的需求,保证我国汽车保险估损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适时推出了汽车保险定损员认证证书。
为了确保汽车估损师认证证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劳动部组织了大量专家对汽车保险定损行业的人才需求和知识要求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接合国外成熟的先进经验。在此基础之上,制定了汽车保险定损员认证标准,撰写了培训教材,命制了国家认证考题。并开始在全国开展汽车保险定损员的认证。目前,劳动部的汽车保险定损员职业资格证书是汽车保险定损行业中唯一的国家级合法证书。
车险理赔查勘与定损如何避免车险定损争议?
第一,定损有争议可商榷解决。对于维修价格的争议是车主与保险公司之间最突出的问题。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额。张驰指出,如果定损后被保险人不认可保险公司定损单确定的损失数额,可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确认。此时,由于双方未就修理项目和数额达成一致,保险公司出具的定损单对被保险人不发生效力,车主有权要求通过相关程序进行重新定损并请第三方的评估中心介入评估。
第二,提前确定维修方式。通常来说,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坏部件的处理意见以修复为主,若损坏部件无法修复,可以更换损坏部件。而作为车主,在部件发生损坏后,为避免日后隐患,多数会倾向于直接更换。故而在维修之前或者维修进行过程中,建议投保人及时与定损员协商,确定好维修方式,以确保能够获得相应的赔偿。
第三,定损维修去同一处。除上述两项内容外,他还提醒市民,如果前期车主已和查勘员确认按照4S店的维修方式确定损失金额,定损后就不要再到普通修理厂进行维修,以避免索赔时保险公司按照客户实际选择的修理厂标准重新确定损失金额,令车主本人产生不必要的支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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