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社会保险法》 让群众生活少后顾之忧
来自亭湖区先锋街道健康路社区的朱萍,从事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多年。她清楚地记得2004年底,我市出台并实施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这项政策的出台,让社区老百姓特别是困难居民和重病患者看到了希望。
朱萍说:“社区的老人、孩子以及许多没有工作的人,原来看病看一分钱自己就要掏一分钱,有了医保之后,一年只要交十元至一百元多元钱,就能享受到70%、80%的补偿。”
2011年《社会保险法》出台实施,专门将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列入社会保险法的范围,并要求居民医保要国家补贴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国家对社会医疗保险是越来越重视。这几年,朱萍明显感觉到政府的财政补助力度越来越大,补助的金额也越来越高。从刚开始的人均补助80元,到现在人均补助330元,增长了4倍还要多。而几年来,居民的个人缴费基本未增加,一般居民的个人缴费从刚开始的140元调整到现在的160元,困难居民从60元降到现在的30元。不仅如此,原来的医疗统筹只报大病门诊和住院统筹费用,现在连普通门诊、生孩子费用也报,而且年底对看病困难人员还有医疗救助。
徐茂桥是先锋街道健康路社区的一个特困户,多年身患尿毒症,在没参加医保时,为了看病,他将新买的房子都卖掉了。参加医保8年来,他看病共花了34万元,居民医保报销了23万,医疗救助了8万,经过报销加医疗救助后,他的综合补偿比例达到92%。谈到这年参加医保的好处,他感受很深:“今天我还能好好活着,得感谢国家有一个好的医保政策,要没有这个政策‘保护’的话,也许几年前我就不在了,是医保救了我的命。”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职工、居民普通反映,《社会保险法》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如今主动参保、续保的人越来越多,变过去的“要我参保”为现在的“我要参保”。这一点朱萍也深有体会,社会保险刚启动的时候,社区每年都要上门做工作动员参保,现在好了,一到年底,所有参保人都主动到银行交费续保。
朱萍告诉记者,去年社保法实施前,劳动保障部门、社区都组织了社保法宣传,宣传手册人手一份,原来社区居民对社会保险的好多东西都不了解,现在都能晓得个大概。社区的人原来在单位打临工,每月领到工资就满足了,现在有了社保法之后,他们中就有的人理直气壮地找到单位要求交社保了。打工时受了伤,原来找工头要赔偿金就算了,现在也知道可以报工伤要补偿。总之,社区居民的参保积极性是越来越高。目前,健康路社区已基本实现人人都有医疗保险,基本是应保尽保。
我市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坚持城乡并重。我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于2011年7月启动实施,仅半年时间就实现了参保、发放全覆盖。今年7月份,新农保和城镇居民保险并轨运行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至9月末,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220.25万人,参保率99%以上,领取基础养老金104.8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受到国务院表彰。
与此同时,我市稳步提高社保待遇。我市已连续8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待遇,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月平均达1180.3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60元提高到70元。我市还在苏北、苏中率先取消职工医保大额补充医保封顶线,全市职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83.7%和70%以上,超过省“十二五”规划期末目标。截止今年9月末,全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已分别达到94.43万人、116.96万人、63.85万人、66.85万人和55.61万人,参保覆盖率均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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