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定期寿险内容包括哪些?团体定期寿险保障什么?
现在很多用人单位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在福利待遇方面下功夫,有不少的单位都会在五险一金的基础上,为单位成员购买团体定期寿险,那么,团体定期寿险内容包括哪些?团体定期寿险保障什么?下面小编和大家一起探讨一下。
一、团体定期寿险
团体定期寿险是指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限内,对被保险人造成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的,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身体高度残疾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皆可投保,保险期限短,三年、四年或五年,消费者在投保时自行选择,团体定期寿险的被保险人只能是团体,所以个人是无法购买团体定期寿险的。
二、团体定期寿险内容包括哪些
1、投保范围
被保险人投保范围:凡16周岁-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工作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在职人员,或其他的成员,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被保险人的配偶和子女,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其附带的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投保人范围包括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本单位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投保,投保人数不应低于5人,而且本单位符合投保条件的人员必须75%以上。
团体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并且期满可以续保,投保人在保险期间满期日的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续保,续保的生效日期以合同满期日的次日零时为准,每次续保保险期间不超过1年。
3、保险责任:保障被保险人的身故和高度残疾。
三、团体定期寿险保障什么
团体定期寿险的主要保障:
1、身故保险金,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若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按已支付的保险费的105%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全残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罹患附表所列全残项目之一,经具有伤残等级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确认的,保险公司按全残保险金额向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大家通过本文的介绍,知道团体定期寿险的内容和保险责任,是单位为员工做出的一种福利,个人是不能购买的。
保险方案
热门文章
最新文章
先生
女士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