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防癌两全保险责任是什么?国寿防癌两全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现在环境的恶化和生活压力的加剧,很多人对癌症闻之色变,为了满足消费者的防癌需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了国寿防癌两全保险,那么,国寿防癌两全保险责任是什么?国寿防癌两全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一、国寿防癌两全保险怎么样
国寿防癌两全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癌症保险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六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投保本保险,缴费期限是20年,是一个组合计划,主险癌症可赔,附加险到期可领生存金,被保险人不幸身故(责任范围,免责除外),家人可以拿到理赔,专项防癌,保费低更化算。
二、国寿防癌两全保险责任是什么
1、保障特定癌症确诊的额外给付。如果是确诊为特定癌症额外一次性赔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也就是3万元,合同继续有效,特定癌症指的是前列腺癌、肺癌、乳腺癌、宫颈癌、白血病、骨癌。
2、癌症康复保障。在确诊日后三十日时仍然生存,每年享有2万元的康复保险金,也就是基本保险金额20%,最高可领取5年。
3、轻症癌症确诊保障。如先确诊为原位癌、皮肤癌等轻症癌症,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基本保险金额的30%也就是3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4、癌症豁免保费。如果确诊为癌症,保险公司豁免以后应交保险费
5、提供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如果身故,保险公司赔付所交保费的105%(18岁前为所交保费)与现金价值较大者。
6、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果未患合同约定的癌症并且生存至合同期满,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合同终止。
7、癌症确诊保险金10万元,在合同生效起一年内,初次患合同所指的癌症,合同终止,返还所交保费; 合同生效起一年后,因初次患合同所指的癌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继续有效。
三、国寿防癌两全保险的特点是什么
国寿防癌险两全保险突破了目前癌症预防保险领域的限制,为患者治疗的全过程(包括治疗和康复阶段)提供了有针对性的保护,为男性和女性常见癌症提供了重点护理,还涵盖了轻度癌症的保护。客户可以享受涵盖癌症治疗全过程的保护
国寿防癌两全保险的癌症保障全面,可以作为重疾险的补充,大家应该根据需求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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