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寿保险的种类和功能介绍
很多人对于寿险的了解不多,以为寿险就只有养老险。其实人寿保险可以被划分成: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和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2个大类、8个小类。
【第一大类】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
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偏重于保障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风险保障型人寿保险又可以分为:定期死亡寿险、终身死亡寿险、两全保险、年金保险,生存保险共5个小类。
1.定期死亡寿险
定期死亡寿险提供特定期间死亡保障。
保险期间经常为1年、5年、10年、20年或者保障被保险人到指定年龄时止。
该保险不积累现金价值,所以定期死亡寿险一般被认为无任何投资功能的“纯净”的保险。
购买定期死亡寿险要考虑三个关键的因素:保险金额、保险费和期间的长短。
保险市场上出售的定期死亡保险有许多种,均是这些三个参量的许多不同的组合。
定期死亡寿险价格一般低廉,适合收入较低或者短期内承担一项危险工作的人士购买。
2.终身死亡寿险
终身死亡寿险提供被保险人终身的死亡保障,保险期间一般到被保险人年满100周岁时止。
无论被保险人在100周岁前何时死亡,受益人将获得一笔保险金给付。
如果被保险人生存到100岁时,保险公司给付被保险人一笔保险金。
由于被保险人何时死亡,保险人均要支付保险金,所以终身死亡寿险有储蓄性质,其价格在保险中是较高的。
该保险有现金价值,有些保险公司的有些险种提供保险单贷款服务。
3.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也称“生死合险”或“储蓄保险”,无论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还是被保险人到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公司均给付保险金。
该保险是人寿保险中价格最贵的。
两全保险可以提供老年退休基金,可以为遗属提供生活费用,特殊情况下,可以作为投资工具、半强迫性储蓄工具,或者可以作为个人借贷中的抵押品。
4.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在约定的期间或被保险人的生存期间,保险人按照一定周期给付一定数额的保险金。
年金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年金领取者的收入。
纯粹的年金保险一般不保障被保险人的死亡风险,仅为被保险人因长寿所致收入损失提供保障。
5.生存保险
生存寿险是指被保险人必须生存到保单规定的保险期满时才能够领取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死亡,则不能主张收回保险金,亦不能收回已交保险费。
6.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第二大类】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
投资理财型人寿保险也称为新型人寿保险,这类保险产品侧重于投资理财,被保险人也可获取传统寿险所具有的功能。
该类型保险可划分为分红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万能保险3个小类。
1.分红保险
分红保险保单持有人在获取保险保障之外,可以获取保险公司的分红,即与保险公司共享经营成果。
该保险是抵御通货膨胀和利率变动的主力险种。
分红保险的红利主要来源于“三差”:利差、死差和费差。
利差是保险公司实际投资收益率和预定投资收益率的差额导致的收益或者亏损;
死差是预定死亡率和实际死亡率的差额导致的收益或者亏损;
费差是保险公司预定费用率和实际费用率的差额导致的收益或者亏损。
一般来说,在规范的保险市场,保险公司之间死差和费差差异不大,红利主要来源于利差收益。
2.投资连结
投资连结保险保单持有人在获取保险保障之外,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
投资连结保险的保险费在保险公司扣除死亡风险保险费后,剩余部分直接划转客户的投资账户;
保险公司根据客户事先选择的投资方式和投资渠道进行投资,投资收益直接影响客户的养老金数额。
3.万能保险
万能保险具有弹性,成本透明,可投资的特征。
保险期间,保险费可随着保单持有人的需求和经济状况变化,投保人甚至可以暂时缓交、停交保险费,从而改变保险金额。
万能人寿保险将保险单现金价值与投资收益相联系,保险公司按照当期给付的数额、当期的费用、当时保险单现金价值等变量确定投资收益的分配,并且向所有保单持有人书面报告。
其实除了人寿保险,我们还应该关注:意外险、健康险、重疾险,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意外险
意外险险,是指当被保险人遭遇意外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给付一定赔偿金。其中的意外伤害必须具备外来的、突发、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大因素,消费者可以在了解之后为自己购买一份意外保险。
市面上的意外险产品种类五花八门,主要包括航空意外险、交通工具意外险、旅行意外险以及综合意外保险。这些险种虽然保障的侧重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目的,即帮被保险人分散风险。
1.航空意外险
航意险十几二十块就能买到,除了可以单次购买外,还可以选择购买航空意外年度保险。也就是一次投保,可以保障一年内乘坐飞机造成的意外伤害。航空年度意外保险适合经常出差的人投保。
2.交通工具意外保险
交通意外险保障的是陆地上、海面上、空中的公共交通工具,保障期限一般为一年,但更多是7天到15天有效的短期保障产品。
3.旅行意外险
旅行意外险主要是保障旅行途中的风险,旅意险的投保期限可以从一天到一个月乃至一年不等,保障期限越长费用越高,所以投保时要考虑旅行时间,略长于旅行时间即可,以防行程拖延造成超出保障期限。
4.综合意外保险
综合意外险包含了意外伤害保障、意外伤害医疗保障、意外伤害生活津贴等几个部分。
健康险
健康保险,又称“疾病保险”。是指在被保险人身体出现疾病时,由保险人向其支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的支付范围通常包括医疗费用、收入损失、丧葬费及遗属生活费等。此种保险多与伤害保险合办,也有与人寿保险合办的。为防止道德危险,办理健康保险时,保险人通常都规定一段试保期间,对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后发生疾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方负赔偿责任。
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等。
构成健康保险所指的疾病必须有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明显非外来原因所造成的。
第二,必须是非先天性的原因所造成的。
第三,必须是由于非长存的原因所造成的。
医疗保险
医疗保险是指以约定的医疗费用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即提供医疗费用保障的保险,它是健康保险的主要内容之一。
医疗费用是病人为了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用,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医疗保险就是医疗费用保险的简称。
1.医疗保险的主要类型
(1)普通医疗保险
(2)住院保
2.医疗保险的常用条款
(1)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的计算一般有三种:一是单一赔款免赔额,针对每次赔款的数额;二是全年免赔额,按全年赔款总计,超过一定数额后才赔付;三是集体免赔额,针对团体投保而言。
(2)比例给付条款
或称共保比例条款。在大多数健康保险合同中,对于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的支出均有比例给付的规定,即对超过免赔额以上的医疗费用部分采用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共同分摊的比例给付办法。
比例给付,既可以按某一固定比例给付,也可按累进比例给付。
(3)给付限额条款
一般对保险人医疗保险金的最高给付均有限额规定,以控制总支出水平。
疾病保险
疾病保险指以疾病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通常这种保单的保险金额比较大,给付方式一般是在确诊为特种疾病后,立即一次性支付保险金额。
1.疾病保险的基本特点
(1)个人可以任意选择投保疾病保险,作为一种独立的险种,它不必附加于其他某个险种之上。
(2)疾病保险条款一般都规定了一个等待期或观察期,观察期结束后保险单才正式生效。
(3)为被保险人提供切实的疾病保障,且程度较高。
(4)保险期限较长。
(5)保险费可以分期交付,也可以一次交清。
2.重大疾病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的疾病一般有心肌梗塞、冠状动脉绕道手术、癌症、脑中风、尿毒症、严重烧伤、暴发性肝炎、瘫痪和重要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
(1)按保险期间划分
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②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2)按给付形态划分
按给付形态划分,重大疾病保险有提前给付型、附加给付型、独立主险型、按比例给付型、回购式选择型五种。
收入保障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具体是指当被保险人由于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以致失去收入或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
1.收入保障保险的含义
提供被保险人在残废、疾病或意外受伤后不能继续工作时所发生的收入损失补偿的保险即是收入保障保险。
收入保障保险一般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补偿因伤害而致残废的收入损失,另一种是补偿因疾病造成的残废而致的收入损失。
(1)给付方式
收入保障保险的给付一般是按月或按周进行补偿,每月或每周可提供金额相一致的收入补偿。
残疾收入保险金应与被保险人伤残前的收入水平有一定的联系。在确定最高限额时,保险公司需要考虑投保人的下述收入:①税前的正常劳动收入;②非劳动收入;③残疾期间的其它收入来源;④适用的所得税率。
收入保障保险除了在被保险人全残时给付保险金外,还可以提供其它利益,包括残余或部分伤残保险金给付、未来增加保额给付、生活费用调整给付、残疾免缴保费条款,以及移植手术保险给付、非失能性伤害给付、意外死亡给付。这些补充利益作为特殊条款通过缴纳附加保费的方式获得。
(2)给付期限
给付期限为收入保障保单支付保险金最长的时间,可以是短期或长期的,因此有短期失能及长期失能两种形态。短期补偿是为了补偿在身体恢复前不能工作的收入损失,而长期补偿则规定较长的给付期限,这种一般是补偿全部残废而不能恢复工作的被保险人的收入。
(3)免责期间
又称等待期间或推迟期。是指在残疾失能开始后无保险金可领取的一段时间,即残废后的前一段时间,类似于医疗费用保险中的免责期或自负额,在这期间不给付任何补偿。
2.残疾的定义
残疾指由于伤病等原因在人体上遗留的固定症状,并影响正常生活和工作能力。通常导致残疾的原因有先天性的残障、后天疾病遗留、意外伤害遗留。收入保障保险对先天性的残疾不给付保险金,并规定只有满足保单载明的全残定义时,才可以给付保险金。
(1)完全残废
完全残废一般指永久丧失全部劳动能力,不能参加工作(原来的工作或任何新工作)以获得工资收入。
全部残废给付金额一般比残废前的收入少一些,经常是原收入的75%~80%。
(2)部分残废
部分残废是与全部残废的定义相对而言,是指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我们把全部残废认为是全部的收入损失,部分残废则意味着被保险人还能进行一些有收入的其他职业,保险人给付的将是全部残废给付的一部分。
部分残废给付=全部残废给付×(残废前的收入-残废后收入)/残废前的收入
(3)其他给付类型
收入补偿保险是对被保险人的收入损失进行有效的补偿,通常因条件的不同而具有不同类型。
长期护理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因年老、疾病或伤残而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健康保险。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范围分为医护人员看护、中级看护、照顾式看护和家中看护四个等级,但早期的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不包括家中看护。
典型长期看护保单要求被保险人不能完成下述五项活动之两项即可:①吃;②沐浴;③穿衣;④如厕;⑤移动。除此之外,患有老年痴呆等认知能力障碍的人通常需要长期护理,但他们却能执行某些日常活动,为解决这一矛盾,所有长期护理保险已将老年痴呆和阿基米得病及其它精神疾患包括在内。
长期护理保险保险金的给付期限有一年、数年和终身等几种不同的选择,同时也规定有20天、30天、60天、90天、100天或者说80天等多种免责期。免责期愈长,保费愈低。
长期护理保险的保费通常为平准式,也有每年或每一期间固定上调保费者,其年缴保费因投保年龄、等待期间、保险金额和其它条件的不同而有很大区别。一般都有豁免保费保障,即保险人开始履行保险金给付责任的60、90或180天起免缴保费。
此外,所有长期护理保险保单都是保证续保的。
最后,长期护理保险还有不没收价值条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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