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新冠医保可以报销吗?
新的一年了,疫情依旧没有过去,为了帮助大家安心生活,今天给大家介绍一些关于疫情看病报销方面的问题。
疫情蔓延以来,全国各地的确诊病例达到数万例,这不得不让我们担心,患者的医疗报销问题,特别是参加了医保的大家,很是想了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费用。
为此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两个通知,对于常见的医保报销问题,做了如下解答:
1?肺炎确诊患者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报销?
根据《通知》第二条,对于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2?疑似患者的医疗费用是否可以全额报销?
根据《补充通知》第二条,在按要求做好确诊患者医疗费用保障的基础上,疫情流行期间,对于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并安排资金,实施综合保障,中央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表示,确诊和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感染的患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所有费用,个人支付的部分,统一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疫情结束后,由市医保局和市财政局统一清算。
肺炎医保报销政策
一是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保证及时支付患者费用,特别是发挥医疗救助资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医顾虑。对异地就医患者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
三是对集中收治的医院,医保部门将预付资金减轻医院垫付压力,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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