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是如何申请的
在重大疾病得病率持续上涨的形势下,人们渐渐感受到了不可言喻的害怕,特别是家庭经济一般的,面临大病的高昂治疗费用,都惶恐不安。为了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政府规定大病患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那么大病救助是如何申请的呢?大病救助的范围是什么?
大病救助医疗保险,您申请了吗?
因身患重病并且家庭条件不是很好的居民,可申请大病救助。大病救助是国家出台的一种救助政策。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大病救助的相关信息。
一、大病救助范围
尿毒症、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病、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I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
二、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只要您是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因大病治疗而使自己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比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还要低都可以申请大病救助,但是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并且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就治和已经报销过最基本的医疗保险费用。
三、大病救助的申请核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1.首先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然后村(居)民委员对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和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3.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并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三天以上;
4.无异议之后,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5.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6.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话,县(市、区)民政部门就会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发放,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从上面就可以看出申请大病救助是有条件限制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政策的推出,很好的解决了我国部分人群因为大病治疗产生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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