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大病保险资料和结算方式有哪些
关于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问题,据报道,兰州市将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根据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被保险人在全市住院费用报销后,个人合规自理部分达到5000元起算线,纳入重大疾病保险。报销比例以个人合规5000元以上自立部分为基础。段迪增。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无第三方责任的意外伤害可纳入重大疾病保险基金赔偿范围,最高限额为2万元。
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标准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赔偿标准是,被保险人在全市按现行医疗保险政策报销住院费用后,个人合规自满部分达到起跑线5000元,个人合规部分达到起跑线5000元。个人合规自负部分超过5000元作为补偿基数,补偿比例逐步提高。补偿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5万元以上报销65%。对在市级以下医疗机构就医的,按照市、县级在规定报销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和10%比例进行补偿。对于2018年1月1日(含)后出院的患者,在基本医保报销后,可将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纳入大病保险资金补偿范围,封顶2万元。
兰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资料:
重大疾病保险赔偿所需的资料可分为一般住院和意外伤害住院两类。一般住院所需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住院病历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证明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异地住院病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病历复印件、医疗保险报销证明原件(加盖红色印章)、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意外伤害住院所需材料为:本市内住院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住院病历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凭证原件、住院费用清单、必要的意外事故证明。异地住院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住院病历复印件、医保报销凭证原件(加盖红章)、住院费用清单、住院费用结算票据复印件、必要的意外事故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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