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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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最新统计,截至目前,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覆盖率已达260万人。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是什么?
上海市城镇居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为:重症尿毒症透析;肾移植抗排斥治疗;恶性肿瘤治疗(化疗、内分泌特异性治疗、放疗、同位素治疗、介入治疗、中医药);部分患者的治疗。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中度和重度抑郁症、躁狂、强迫症、精神发育迟滞)。精神障碍,癫痫伴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自2018年9月1日起,上海市高等学校学生患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医疗费用已纳入居民重大疾病保险报销。
上海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如何报销?
先按照居保基本责任结算。结算后剩余的个人自负费用,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居保中参加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的人员,先扣除互助基金支付部分,剩余的自负费用,由居民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居民大病保险的支付范围、审核管理等参照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的有关规定。
据了解,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以下简称住房保险人员)符合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条件。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不参加城镇职工保险。个人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不再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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