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重疾险废除“霸王条款”重疾险相关知识
新标准定义昨起执行。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之后,我国成为世界上第四个制订并强制使用重疾险行业定义的国家。
[政策篇]新旧重疾险标准有何不同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订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昨天正式实施,最常见的25种重大疾病有了统一的说法,其中恶性肿瘤等6种大病成为必保疾病。由此,重疾险保死不保病的状况将得到缓解,投保人的权益可以获得最大的保障。那么,新旧重疾险标准有何不同?为此,记者采访了江苏保险行业协会高级经济师余某。
余某告诉记者,新旧标准的最大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标准制订的主体不同,新规更体现出规则的公正、客观。过去重疾险的标准是各家保险公司自行制订,这被称为保险医学。而一旦投保人需要理赔时,必须以保险合同条款中规定的诊断标准诊断,必须用保险合同规定的治疗方法治疗,否则保险公司不赔老版重疾险产品由于条件过于苛刻,被人们指责为保死不保病;现在新的标准定义是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和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订,这被称为临床医学。换句话说,对于老保单,保险公司仍可以参照疾病定义按合同来的理赔标准;而新保单则需要执行新标准,由临床医学说了算。《规范》的推出表明新重疾定义得到医学界的认同,这将减少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关于重疾险的纠纷,对提高保险公司的社会公信度大有帮助。
二是免责条款也有了更统一、明确的标准,新规最大程度保护了投保人的利益。按照《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的要求,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大疾病被明确为重疾险产品的必保项目,这6大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同时,使用规范还对重疾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和相关保险术语进行了统一,做出明确了表述。按照这一新的规定,重疾险产品保障哪些疾病、患病后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赔付等问题全都一目了然,避免了歧义,这事实上是对保户利益的一种有效维护。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规范,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疾险产品,减少理赔纠纷,保护消费者权益。
记者还了解到,我国是继英国、新加坡、马来西亚之后,世界上第四个制定并强制使用重疾险行业定义的国家。本次《规范》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以前重疾险奉行的保险医学霸王条款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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