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怎么报销的?报销待遇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为了保妇女儿童的利益,我们国家对于生育也实施了保障制度。扬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标准是多少是广大扬州生育职工家庭比较关注的问题,为了帮助扬州生育职工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下文将对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进行介绍。
扬州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了解具体的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扬州市户口职工,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扬州生育保险报销待遇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3)晚育假增加15天;(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6)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怀孕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怀孕满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以上就是相关方面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于相关的知识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了解了,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扬州生育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和力度十分有限,无法针对孕妇怀孕期间的疾病以及胎儿的健康提供保障,建议扬州生育职工家庭在享受生育保险的基础上再为孕妇投保商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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